1.照明配电电压要求包括:
(1)照明配电宜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结合的系统。
(2)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,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30%
(3)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%。
(4)照明配电箱宜设在靠近照明负荷中心便于操作维护的位置。
(5)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,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30个。
(6)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,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,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。
(7)室外单相220V支路线路长度不宜超过100m,220/380V三相四线制线路长度不宜超过300m,并应进行保护灵敏度的校验。
(8)除采用 LED 光源外,建筑物轮廓灯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。
(9)室外分支线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。
(10)插座不宜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。
11)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,有条件时宜设自动稳压装置。
(12)供给照明灯的配电线路宜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,功率因数不应低0.9。
(13)在灯频闪效应对视觉作业有影响的场所,应采用下列措施之一:①采用高频电子镇流器;②相邻灯具分接在不同相序。
2.计量
低压照明配电系统设计应便于按经济核算单位装表计量。
居住建筑应按户设置电能表;工厂在有条件时宜按车间设置电能表;办公楼宜按租户或单位设置电能表。
3.导体选择
照明配电干线和分支线,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,分支线截面不应小于2.5mm。
照明配电线路应按负荷计算电流和灯端允许电压值选择导体截面积。
主要供给气体放电灯的三相配电线路,其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。
接地线截面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4.接地
目前我国已经广泛采用 IEC 的标准,而对照明用电的接地系统,应该了解概念并注意区别分清这些系统的不同,否则将对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。由于早期我国电气行业普遍采用前苏联电气的术语,如零线、接零系统等,又如国内有的供电叫三相五线系统也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即 IEC 的规定是不符合的。 IEC 规定只有以下几种带电导体系统:单相两线系统,单相三线系统,两相三线系统,三相三线系统和三相四线系统。所以分清概念就特别重要。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 TN - S 系统或 TT 系统,金属灯杆及构件、灯具外壳、配电及控制箱屏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,应进行保护接地,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。对于任何可触及的金属杆和配电箱等金属照明设备均需保护接地,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。
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、配电线路的保护,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(1)当采用1类灯具时,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。
(2)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,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。
(3)安装于建筑内的景观照明系统应与该建筑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一致。安装于室外的景观照明中距建筑外墙20m以内的设施,应与室内系统的接地形式一致,距建筑物外墙大于20m宜采用 TT 接地形式。
5.路灯供电网络设计
路灯供电网络设计应符合规划的要求并留有余地。在技术经济条件许可时,宜采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,如采用架空线路供电时,路灯高压配电线路与配电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同杆同担并架时,其导线截面级差不宜大于3;挡距不宜超过50m;导线间距不得小于0.8m。供电线路应能互相联络。http://www.ledlongtech.com